欢迎访问:湖北文理学院政法学院!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联系我们
人才培养
  • 湖北省襄阳市襄城区296号
  • 0710-3590071
  • 0710-3590071
  • zfxy@hbuas.edu.cn
首 页  >  人才培养  >  正文
关于开展第十届优秀教学成果奖评奖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9-03 10:02:15  来源:   点击次数:

湖北文理学院文件

校政发教〔2020〕18号


关于开展第十届优秀教学成果奖评奖工作的通

各单位、各部门:

为鼓励引导全校教师和教学管理人员积极开展教育教学的理论研究和实践探索,深化教学改革,不断提高教学水平和教育质量,根据《湖北文理学院教学成果奖评选办法》(校政发教[2020]17号)文件规定,学校决定组织开展“湖北文理学院第十届优秀教学成果奖”(以下简称“教学成果奖”)评奖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教学成果奖授予我校教育教学研究与改革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取得显著成绩的集体和个人,重点奖励一线教师近年来在本科教育教学改革方面取得的具有创新性和良好推广应用效果的成果。

— 1 —

教学成果主要包括转变教育思想和教育观念,改革人才培养机制,创新人才培养模式、课程体系、教学内容及其相关的教材,加强教学质量保障,推进优质教育资源共享,推动教学管理机制改革,优化学科专业结构,改进教学内容、方法和教育技术,强化实践育人环节,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等方面。

二、评审标准

本次评选设特等奖、一等奖和二等奖三个奖励等级,基本评审标准如下:

特等奖:理论上有较大创新,有较强的推广应用价值,经过2年以上教育教学实践检验并取得良好效果,对提高教育教学水平和教育质量,实现培养目标有突出贡献,达到国内、省内领先水平。

一等奖:理论上有创新,经过2年以上教育教学实践检验并取得明显效果,对提高教育教学水平和教育质量有较大作用,在省内或校内处于先进水平。

二等奖:理论上有价值,实践上取得较好效果,对提高教学水平和教育质量有较大作用,在校内处于先进水平。

三、申报要求

(一)申报人条件

教学成果奖的主要完成人应具备如下条件:

1.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

—2—

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忠诚人民的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学风,为人师表;

2.第一完成人应为本校正式教职工,一般要有三年以上从事高等教育教学或教学管理的工作经历,有一定的教学工作量。

3.近三年内无教学事故,年度考核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4.每项成果的主要完成人原则上不超过5人。

(二)成果时限

1.申请本届教学成果奖的成果取得时间,应以2018年以来获得的成果为主。同时,2018年之前的项目成果,无论是否曾申请或获得过教学成果奖,如果近两年取得了新的、重大进展,其后续成果也可申请本届成果奖。

2.教学成果实践检验的起始时间从正式实施(包括试行)教育教学方案或教材出版的时间开始计算,不含研讨、论证及制定方案的时间。截止时间为推荐教学成果奖的时间。

(三)申报程序

1.成果主要完成人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填写《湖北文理学院教学成果奖申报书》(一式一份)(附件1)、反映成果的总结材料(一式八份)、成果支撑材料(一式一份)以及《湖北文理学院教学成果奖申请简表》(一式八份)(附件2)。

2.申报特等奖的成果由教务处统一组织专家鉴定,完成《湖北文理学院教学研究成果鉴定证书》(见附件3)。各成果鉴定专家组一般由5-7人组成,其中校外专家不少于2人,专家组具体组成由相关成果申报人提出建议人选报教务处通过后确定。

—3—

3.各单位进行初审,重点考察申请人的条件、成果实践检验效果和支撑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择优向教务处推荐,提出推荐等级,并签署明确的推荐意见,提交《湖北文理学院第十届教学成果奖推荐项目汇总表》(附件4),包括纸质材料和电子文档(EXCEL格式)。每个二级学院推荐的成果数量原则上不得超过2项。申报材料提交截止时间为2020年10月15日17:00,逾期不予受理。材料报送地址:致远楼135室,联系人:陈瑶。

4.教务处将按照《湖北文理学院教学成果奖评选办法》组织学校教学成果奖评审委员会评审,确定拟奖励对象及拟授奖等级,公示无异议后,报学校审批并发文表彰和奖励。

附件:1.湖北文理学院教学成果奖申报书

2.湖北文理学院教学成果奖申请简表

3.湖北文理学院教学研究成果鉴定证书

4.湖北文理学院第十届教学成果奖推荐汇总表

2020年9月3日


湖北文理学院办公室 2020年9月3日印发

— 2 —

附件1:

湖北文理学院教学成果奖申报书

成果名称


成果完成人


成果完成单位


推荐等级建议


推荐单位名称(盖章)


推荐时间

年 月 日

成果科类


代码

□□□□

湖北文理学院制

填 报 说 明

封面

1、成果名称:应准确、简明地反映出成果的主要内容和特征,字数(含符号)不超过35个汉字。若成果为教材,在成果名称后加写(教材)。

2、集体完成的成果,成果完成人和完成单位按照其贡献大小从左至右或从上到下顺序排列。成果完成人和完成单位根据实际情况填写,原则上,成果完成人不超过5人,完成单位不超过3个。

3、推荐等级建议:指成果推荐单位按本通知的有关规定给推荐成果所定的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建议。

4、推荐单位:指我校二级学院、科研院所和其它机构。

5、推荐时间:应为推荐单位决定推荐校级奖的时间。

6、成果所属科类:按下列成果所属科类代码中的规范要求填写。

7、代码:组成形式为:abcd,其中:

ab:成果所属科类代码:哲学—01,经济学—02,法学—03,教育学—04,文学—05,历史学—06,理学—07,工学—08,农学—09,医学—10,管理学—11,军事学-12,其他(包括:政治思想教育、素质教育、评估、教育技术研究与应用等)—13。

*科类代码(规范)与教育部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12年)的学科代码(规范)一致。填写科类代码一般应按成果所属学科归类。

c:成果完成人为一个人填1,两个人填2,三个人填3,四个人填4,五个人填5,其它填0。

d:成果内容属教书育人填1,教学改革填2,教学建设填3,教学管理填4,其它填0。

*填写编码时,不得少填、多填或错位填写,若编码中某一项无法填写,请在这一位填W。

成果简介

1、成果曾获奖励情况:指校级及其以上的教学奖励。

2、成果起止时间:起始时间指立项研究、开始研制日期;完成时间指成果开始实施(包括试行)或通过验收、鉴定的日期。

3、主题词:按《国家汉语主题词表》填写3至7个与推荐成果内容密切相关的主题词,每个词语间应加“;”号。

4、成果简介及主要解决的问题:是对成果内容及其主要解决的教学问题的概述。字数一般不超过500个汉字。凡涉及到该项成果实质内容的说明、论据及实验结果等,均应直接叙述,不要采取“见**附件”的表达形式。

5、成果解决教学问题的方法:具体指成果解决问题所采取的方法,思路要清晰。字数一般不超过600个汉字。

6、成果的创新点:是成果在创新性方面的归纳与提炼。应简明、准确、完整地阐述。字数不超过400个汉字。

7、成果的推广应用效果:就成果的应用、推广情况及实际效果进行阐述。字数不超过400个汉字。

主要完成人情况

1、主要完成人情况,是核实推荐教学成果奖主要完成人是否具备获奖条件的依据,应按表格要求逐项填写。

2、主要贡献:应在栏目内如实地写明该完成人对本成果作出的贡献。

主要完成单位情况

1、主要完成单位情况,是核实推荐教学成果奖主要完成单位是否具备获奖条件的依据,应准确无误,并在单位名称栏内加盖成果完成单位公章。单位是指学校二级学院、科研院所或其它机构。

2、主要贡献:如实地写明该完成单位对本成果作出的贡献。

推荐、评审意见

推荐意见:由推荐单位填写。内容包括:根据成果创新性特点、水平和应用情况并参照相应奖励等级标准写明推荐理由和结论性意见;加盖推荐单位公章。

附件

1、反映成果的总结,字数不超过5000个汉字,一式八份。

2、教学成果奖申请简表,一式八份。

一、成果简介

成果曾

获奖励

情 况

获 奖

时 间

获 奖

种 类

获 奖

等 级

奖金数额

(元)

授 奖

部 门


























成果起

止时间

起始: 年 月 完成: 年 月

主题词


1、成果简介及主要解决的教学问题

成果简介及主要解决的教学问题(续)


2、成果解决教学问题的方法


3、成果的创新点


4、成果的推广应用效果

二、主要完成人情况

(本页可根据需要自行添加)

第( )完成人

姓 名


性 别


出生年月

年 月

最后学历


参 加 工

作 时 间

年 月

高校教龄


专业技术

职 称


现 任 党

政 职 务


工作单位


联系电话


现从事工

作及专长


电子信箱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何时何地受何种

校级及以上奖励


本 人 签 名:

年 月 日

三、主要完成单位情况

(本页可根据需要自行添加)

第()完成

单位名称


主管部门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传 真


电子信箱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单 位 盖 章

年 月 日

四、推荐、评审意见

负责人签字:

推荐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学校领导签字:

年 月 日

附件2:

湖北文理学院教学成果奖申请简表

推荐单位(盖章): 成果类别:

申报等次:

成果名称: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完成单位:(1)_________、(2)___________

成果主要完成人:

申请人及简况

姓名

专业技术职称

所在单位

近三年年均教学工作量

在该成果中承担的工作


























一、成果主要创新点(400字以内)

二、成果主要内容概述(1000字以内)

三、成果应用推广情况(400字以内)

附件3:

湖北文理学院教学研究成果

鉴 定 证 书

成果名称:


成果完成单位:


成果类别:


鉴定形式:


组织鉴定单位:

湖北文理学院教务处

鉴定日期:


湖北文理学院

一、成果介绍

填写人(签名)

年 月 日

二、鉴定意见(提示:1、该成果的突出特色,主要建树及学术与实践价值;2、尚存在的不足,完善、提高的意见和建议;3、是否通过鉴定)

鉴定专家组组长(签名)

年 月 日

三、组织鉴定单位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四、该成果的主要文献目录(注明何时在何处出版、发表、宣读、应用等情况)

填写人(签名)

年 月 日

五、主要研究人员名单

序号

姓名

年龄

文化程度

所学

专业

职称

职务

工作

单位

对成果的

创造性贡献














































六、鉴定专家组名单

专家姓名

工作单位

所学专业

现从事专业

职称职务

签 名

















































注:鉴定书中的表格如不够填写可自行增加行或续表

附件4:

湖北文理学院第十届教学成果奖推荐汇总表

推荐单位(盖章): 填报日期: 年 月 日

序号

推荐成果名称

推荐等级

成果主要完成人姓名

成果主要完成单位

成果科类

























注:“成果科类”按附件1中的填写说明进行填报。

(审稿人:)
官方微信
湖北文理学院政法学院
微信号
  • 地址:湖北省襄阳市襄城区隆中路296号
  • 统一服务热线:0710-3590071
  • 传真:0710-3590071
  • 邮箱:zfxy@hbuas.edu.cn

CopyRight 2016-2018     版权所有:湖北文理学院政法学院 鄂ICP备0800931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