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高法学本科专业学生专业能力、创新“高校——法律实务部门”协同培养法律人才模式、面向襄阳培养法治人才,建设法治襄阳,湖北文理学院教务处与湖北文理学院政法学院于2019年4月27日晚8点10分联合举办了第二届“隆中杯”法律实务辩论赛。本次辩论赛邀请了襄阳市襄州区人民检察院、老河口人民法院、湖北真武律师事务所、湖北百龙律师事务所、以及湖北行胜言律师事务所带队参加,与湖北文理学院队一起共组成六支队伍进行三对三两两对决。担任此次辩论赛的评委有襄阳市律师协会会长邱保民律师、襄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李沈岐法官、襄阳市人民检察院刑事审判监督部部长何妍检察官、湖北文理学院教务处处长张樊教授、湖北文理学院法学系副教授、湖北忠三(襄阳)律师事务所主任汪涛。
此次辩论赛共有三场比赛,每场比赛均为20分钟,分为开篇立论、攻辩小结、自由辩论和总结陈词四个环节,综合考察选手辩论能力、语言功底和执行规则情况。
第一场:“法院查封土地一案”
湖北文理学院队VS湖北行胜言律师事务所
法理正义--不辨不明--辩出风格--辩出精彩
本场论辩赛结束后,由襄阳市律师协会会长邱保民律师作出点评。首先,邱律师对选手们的精彩表现予以高度赞赏。其次,邱律师指出辩题核心反映的就是本案中基于土地使用权以及地上附着的经济适用房法院是否有权查封,以及查封的法律依据是什么?并认为该辩题的前提是在虚拟的条件下进行的假设,这样设置针对辩题具有可辩性,因为在实务中依据法院的判决是对辩方有利的。其二,邱律师认为辩论赛的目的不是辩输赢,而是给人们一种思想的启迪,并用法律思维和法律理念去解决民间纠纷。
第二场:“甲强奸罪一案”
智慧对决--舌战交锋--狭路相逢--精彩绝伦
老河口市人民法院VS湖北百龙律师事务所
第二场论辩赛结束,由湖北忠三(襄阳)律师事务所主任汪涛对选手们的表现作出点评。首先汪主任指出,此辩题来源于网上的真实案例,剧情的确是比较狗血,但很真实。其次指出本案的争议焦点在于:共同犯罪中,是否是“部分行为,全部负责”以及当行为人既遂,教唆犯是否既遂?并认为双方在辩驳时各持己见,未将对方拉到自己的立论点里面进行交锋,没有擦出火花,有些缺乏辩论技巧。
第三场:“王某敲诈勒索罪一案”
你来我往--风起云涌--高谈雄辩--舌灿莲花
湖北真武律师事务所VS襄阳市襄州区人民检察院
第三场辩论赛结束,由襄阳市人民检察院刑事审判监督部部长何妍检察官对开始点评。在何检察官看来本案辩驳选择了罪与非罪的角度,那么首先要看行为人是否有非法占有的故意,其次看行为人的手段是否合理。其次何检察官认为双方均系年轻律师,精神面貌都很好,表现都很不错。
三场辩论赛依次落入尾声,在主持人的邀请下,湖北文理学院教务处处长张樊教授对此次辩论赛作了总结。张教授感觉三场辩论赛都很精彩,并认为辩论赛所呈现的效果是在意料之中的;张教授说道举办辩论赛原因是对基于“法制人才培养”目标的落实,辩论赛是实现培养学生教学实践的纽带,从去年开始就与各个实践基地进行交流协作,这种交流是对协同培养法律人才模式的一种良好表达。
此次辩论赛采全新的融媒体直播方式,在线上涉及微信投票数约27000多票,云上直播收看共23175人次,襄阳之声直播共34023人次,一分钟内最高在线人数6000人,投票微信浏览量29000多,相信这种学术交流通过新形式的广泛传播会吸引更多的人才一起交流、进步。比赛结束,经过评委打分以及网络投票并分别汇总,分别由来自湖北文理学院代表队的徐扬同学和来自老河口市人民法院刘樊荣获现场表现“最佳辩手称号”;由来自湖北百龙律师事务所的刘新平律师荣获网络人气“最佳辩手称号”。
法律是确定的,事实是复杂的,追求二者和谐统一、追求公平正义和保障人权是检察官、律师以及各类法律职业共同体不懈努力的目标。通过辩论赛的形式,为我们在校法学专业学生提供了一个学习和交流的新平台,加强了我校和其他法检机关的交流与合作,促进了成员之间的协调配合能力,同时也展示了我校辩手的风采。同时也不断加强检察官律师双方互动交流,从而全面提升检察官、律师的业务素养,构建法律职业共同体,推进法治中国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