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政发【2019】7号
政法学院关于聘任张颖杰等18名同志
为班主任的通知
各系、办:
进一步贯彻落实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充分发挥班主任在专业教育和学生教育管理工作中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经个人申请,政法学院学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聘用张颖杰等18名同志为班主任。
一、各年级、各专业班主任名单
法学类1911班: 李健、张颖杰
法学类1912班:赵阳、李华义
法学类1913班:喻莉姣、董庚
法学1811班:何普
法学1812班:朱汉卿
社工1811班:罗学莉
法学1711班:郑建国
法学1712班:张锋
社工1711班:王礼刚
社工1712班:徐光有
法学1611班:郑建伟
法学1612班:刘满英
社工1611班:邵亚琪
社工1612班:李元、马国瑾
二、班主任的工作职责
(一)指导班级学生的专业学习、学科竞赛、创新创业等。
(二)配合年级辅导员搞好党支部、团支部、学生社团和班委会的建设。
(三)加强班级思想政治工作,深入了解学生基本情况,引导学生成人成才。
(四)配合年级辅导员搞好班级评优评模、评选奖助学金、发展党员等工作。
(五)坚持参加每月一次的政法学院学生工作例会,坚持每周至少深入班级和寝室一次,及时了解学生动态,帮助学生解决实际问题。
(六)配合学工办做好学生的安全稳定工作,确保不发生重大安全稳定事件,组织召开重要时间节点班会,配合辅导员做好周末点名到校工作。
(七)协助学工办做好违纪学生的教育、处理等工作。
(八)其他相关工作。
特此通知。
政法学院
2019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