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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政发【2019】7号 政法学院关于聘任张颖杰等18名同志为班主任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10-16 10:33:01  来源:   点击次数:

 

 

 

 

 

院政发【20197

 

 

政法学院关于聘任张颖杰等18名同志

为班主任的通知

 

各系、办:

进一步贯彻落实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充分发挥班主任在专业教育和学生教育管理工作中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经个人申请,政法学院学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聘用张颖杰等18名同志为班主任。

一、各年级、各专业班主任名单

法学类1911班:    李健、张颖杰

法学类1912班:赵阳、李华义

法学类1913班:喻莉姣、董庚

法学1811班:何普

法学1812班:朱汉卿

社工1811班:罗学莉

法学1711班:郑建国

法学1712班:张锋

社工1711班:王礼刚

社工1712班:徐光有

法学1611班:郑建伟

法学1612班:刘满英

社工1611班:邵亚琪

社工1612班:李元、马国瑾

二、班主任的工作职责

(一)指导班级学生的专业学习、学科竞赛、创新创业等。

(二)配合年级辅导员搞好党支部、团支部、学生社团和班委会的建设。

(三)加强班级思想政治工作,深入了解学生基本情况,引导学生成人成才。

(四)配合年级辅导员搞好班级评优评模、评选奖助学金、发展党员等工作。

(五)坚持参加每月一次的政法学院学生工作例会,坚持每周至少深入班级和寝室一次,及时了解学生动态,帮助学生解决实际问题。

(六)配合学工办做好学生的安全稳定工作,确保不发生重大安全稳定事件,组织召开重要时间节点班会,配合辅导员做好周末点名到校工作。

(七)协助学工办做好违纪学生的教育、处理等工作。

(八)其他相关工作。

特此通知。

 

 

政法学院

     2019年10月16日

 

(审稿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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