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工通讯员 苑立志)根据学校下发的《关于修订2019版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通知》要求,2020年4月27日,法学系全体教师在湖北忠三律师事务所会议室召开人才培养方案修订研讨会,对法学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进行第四次专题讨论。在此之前,2019版人才培养方案已经做过一次全体教师集体论证和两次小范围课程设置、课时增减等细节讨论,基本符合学校要求和法学专业未来人才培养的需要,此次再次广泛听取教师们的意见,力争做到全面达标。
在讨论过程中,老师们又一次对修订人才培养方案的意义有了进一步的认识,领会了教学改革的精神;以法学专业国家标准为基础,根据学校人才培养方案修订原则意见,老师们围绕着学制与学分、课程开设和学期安排充分发表意见,把学生因素、教师因素、教改因素、实习环节、法律修订、学术动态、学科体系、时代特点、社会需求都做了充分论证,生怕哪一点没有考虑周全而影响到未来的人才培养质量。在人才能力培养与课程支撑相对应上,老师们提出不能拘泥于一一对应的狭隘认识上,要真正领会《通知》的精神,树立人才培养的大局观和全程育人意识,不能人为地割裂人才质量判断标准,要因材施教,充分尊重教育规律。
经过三个多小时的认真讨论,法学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基本定稿,为提交学院教学委员会展开进一步论证做好了准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