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法学院 教工通讯员 席志文)根据襄阳市人大常委会的工作安排,7月10日下午,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召开《襄阳市古山寨保护条例(草案二审稿)》立法调研座谈会,听取襄阳市各相关部门和湖北文理学院地方立法研究中心就该草案的意见及建议。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何爱群主任主持会议。
在听取了市委编办、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市发改委、市民宗委、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司法局、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建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应急管理局、市行政审批局,湖北文理学院地方立法研究中心等相关部门的意见和建议后,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朱守疆指出,古山寨保护条例的立法工作需要把握本市古山寨的重点问题,立法目的应当侧重于加强保护对已经纳入保护名录的古山寨,立法条文应当对保护责任人、保护措施等制约保护工作的难点问题做好制度设计,立法体例应当遵循“小而精”,管用几条立几条,避免“大而全”导致立法的可操作性和实效性等问题。各部门要紧密结合本市古山寨保护工作实际,认真研究。
座谈会上,湖北文理学院发展规划与政策法规处许乾坤副处长介绍了湖北文理学院地方立法研究中心的工作情况,中心研究人员席志文博士汇报了对《襄阳市古山寨保护条例(草案二审稿)》立法专题调研内容的意见,并就草案后续修改提出了具体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