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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樊检开讲第三期】证据之光:徐迎黎专委谈证据的决定性作用
发布时间:2023-11-24 15:26:29  来源:学工办   点击次数:

(政法学院 通讯员 李坤 曾彤)2023年11月23日晚七点在模拟法庭樊城区人民检察院专职检委会徐迎黎委员来我校为政法学院同学们开展了关于“检察实质化审查办案——疑难案件证据审查的要点和方法”主题讲座,同时出席的还有来自法学专业的袁岳霞老师和何普老师。

讲座开始,徐迎黎专委首先介绍了检察官的基本职责,应当集指控犯罪、诉讼监督、保障人权于一身,发挥“压舱石”作用。同时引出推动刑事审检察行稳致远的明确答案—构建以证据为核心的刑事指控体系,强调了证据在刑事诉讼中的重要性。然后徐迎黎专委便介绍了在多年检察工作中的体会,那便是注重证据效力。并且通过亲身经历的最为遗憾的案件为引,向同学们介绍了在实际案件中证据的重要性。在案件的调查与审查阶段,没有找到较为客观的实质性证据,仅使用嫌疑人的口供证据及其他相关间接证据提起公诉。开庭时,由于嫌疑人翻供、没有客观实质证据与审讯时的实时录像,检方无法回复法院提出的疑问,最终不仅无罪还赔付大额国家补偿。虽然基本可以从事实证据推断出嫌疑人确实犯罪,但是由于多方面原因导致事实证据无法完全转化为法律证据,而让嫌疑人逃离应有之惩罚。基于这个案件,徐迎黎检察官告诉大家,在法律实践中,首先要关注获得证据阶段的规范性,全面审查证据;其次要综合全案分析证据是否充分,重视非法证据排除;最后要注重办案流程,严格规范办案程序。

通过本次讲座,同学们对于证据在案件中的作用有了更加全面的认识,事实证据不等于法律证据!法院对于非法证据的排除将会进一步规范侦查人员与审查人员的程序规范性。通过本次讲座,同学们在徐迎黎专委的叙述下,从事实案件的角度认识到了证据的重要性,使得同学们将该案件与所学的证据法、刑事诉讼法等内容展开思考,收获颇丰。相信同学们在未来的法律工作中,会更加注重证据的作用。“樊检开讲”第三期活动在热烈的掌声中圆满结束。

(审稿人:汪萃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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