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文理学院2020年社会工作
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复试及录取工作实施细则
根据教育部《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函[2019]6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20]4号)等有关文件和学校有关规定,结合学校疫情防控和学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学院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
一、组织管理
根据学校整体安排,学院成立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专班,全面负责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
组长:王 奎
成员:王礼刚 夏国锋 王正宇 何晓红 袁岳霞
考务工作人员:何世华 马国瑾 詹进伟 杨雪云
二、复试专业及招生人数
035200,社会工作,拟招录30人,其中全日制27人,非全日制3人。
三、复试资格
根据招生计划,按照不低于1:1.2的比例拟定复试名单。
(一)一志愿考生:凡第一志愿报考我校且达到社会工作专业硕士一区复试分数线的考生均可参加复试,不再单独寄发复试通知单,具体见研究生处公示名单。
(二)调剂考生:学院根据招录计划指标和调剂报名情况,按考生初试成绩择优确定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具体公示名单可从校研究生处网站查询。
四、复试考核方式及内容
针对当前疫情防控形势,复试采取网络远程面试方式进行。主要考核学生的外语听说能力、思想政治和道德素质、专业基础知识和综合素养、科研能力与潜力、及现场表现和心理健康情况等。
(一)复试内容
1.外语听力口语测试(权重占复试成绩的20%):采取考生进行自我介绍、考官与考生口语交流、考生抽题作答等方式,测试考生外语口语、听力和综合能力,满分为100分。
2.专业能力及综合素质测试(权重占复试成绩的80%):采取考生抽题作答、考官随机提问等方式,每位考生至少抽取2道专业测试题目作答,满分为100分。专业测试内容包含但不限于《湖北文理学院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中规定的本专业考试科目和大纲,仅作复习参考。
3.每位考生测试时间原则不少于20分钟。在抽取测试题后,考生有1分钟的思考准备时间。
(二)同等学力加试
1. 加试科目为两门:《社会福利思想》和《社会政策概论》。
2.加试采取网络远程笔试方式。考官现场向考生展示或诵读题目,考生现场作答完成后,拍照发送考官。考生须事先准备空白A4纸张。
3.加试采用闭卷考试,答题期间考生不得翻阅书目,查阅网络资料。
4.考试时间共1个小时,每门课满分100分。
5.加试时间:面试结束后另行通知,请该类考生保持电话畅通。
五、复试具体安排
考生须认真阅读《湖北文理学院2020年硕士研究生复试考生须知》,按要求提前准备复试所需设备、材料,缴纳复试费等,确保复试顺利进行。不按规定时间参加复试的考生,将视作自动放弃复试资格。复试具体安排如下:
(一)资格审查
1. 审查方式
自5月15日起,进入复试名单的考生用之前网报时的账号,登录网站https://bm.chsi.com.cn/ycms/stu/,第一志愿考生于5月16日18:00前,调剂考生于5月24日18:00前按以下流程提交资格审查材料和缴纳复试费用:
(1)进行人脸识别及人证比对,完成身份核验。
(2)将《复试资格审查表》、学籍学历证明材料、综合能力证明材料、《网络远程复试考生诚信承诺书》等考核材料分类提交到复试系统。
(3)未通过审查的补充或重新提交资料。
(4)缴纳复试费100元/人,同等学力考生还应缴纳加试费200元。具体缴费方式见《湖北文理学院2020年硕士研究生复试考生须知》。
(5)不具备远程复试条件的考生向研招办提出申请,联系电话0710-3592707。
注意事项:请考生于规定时间内提交资格审查材料,超时将关闭材料提交入口,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考生,视为放弃复试资格。
2.设备调试与操作培训
(1)复试前设备调试:详细阅读系统软件要求和考生操作手册,熟悉复试流程,按提示完成设备调试。
(2)操作培训:第一志愿考生5月16日9:00培训,调剂考生5月25日9:00培训,具体培训形式另行通知。拒绝参加操作培训的考生,视为放弃复试资格。
(二)远程网络复试
1. 系统
主系统:使用学信网开发的“招生远程面试系统”
备用系统:华为WeLink
2. 时间
一志愿考生:5月18日9:00开始
调剂考生:5月27日9:00开始(如有变化,会及时另行通知)
3. 流程
考前调试:面试开始前1小时登录复试系统,对设备、网络及环境再次调试;点击“进入考场”,进入面试列表界面。
考前等待:再次实人验证,进入考场候考页面,等待考务人员面试邀请,切勿错过复试时间。无特殊原因未按照考务人员通知时间到场备考的,迟到15分钟以上,视为放弃复试资格。
正式考试:接受面试邀请,进入视频面试环节,按照考务人员指令,完成考核环节。复试过程中未经考务工作人员同意擅自操作复试终端设备退出复试考场的,视为放弃复试资格
面试结束,退出系统。
4. 条件要求
硬件要求:1台电脑和1台手机或2台手机;固定手机的装置(具体安置要求见《考生须知》)。
网络要求:4G/5G的手机流量或稳定的WIFI网络,Chrome浏览器,华为WeLink(备用),考生须提前安装试用。
环境要求:独立、无干扰,考试期间不得有其他人在场;光线明亮,确保考官能够看清考生。
其他注意事项详见考生须知。
六、调剂工作
1.调剂基本条件:考生第一志愿报考专业与我校社会工作专业相同,且初试成绩须达到一志愿报考专业国家线。
2、申请同一专业、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按考生初试成绩择优确定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
3、调剂程序:所有调剂申请必须经研究生处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的调剂系统完成,流程如下:
(1)调剂开通后,考生登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http://yz.chsi.cn”,即可在调剂系统填报我校社会工作专业。
(2)学院根据招录计划指标,按一定比例,择优拟定复试建议名单,报研招办审核,经分管校领导审定后,向符合调剂要求的考生发送复试通知。
(3)考生接受复试通知并按要求提交资料审查材料。
(4)通过资格审查后,缴纳复试费用,学习复试系统操作手册,在规定时间登录系统参与复试。
(5)学院会同研究生处通过“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http://yz.chsi.cn”向拟录取的考生发送“拟录取通知”。
(6)考生接受拟录取通知。若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登录调剂系统确认接受拟录取通知,我校将予以取消。
七、成绩核算
1、复试成绩=专业课复试×80%+外语能力测试×20%
2、录取总成绩计算办法(由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加权构成,均为百分制):
录取总成绩=初试成绩÷5×60%+复试成绩×40%
3、复试满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含各单项),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科目不计入复试成绩,但加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八、公示与录取
1.第一志愿考生与调剂生分别排序,一志愿考生录取后的计划余额用于录取调剂生。
2.学院根据招生计划对复试合格的考生,按照总成绩排序确定拟录取名单,报经研究生处审核、学校研招领导小组审定后公示。
3.特别说明:学生体检与心理素质测试,将在录取报到时进行复查,达不到国家规定入学条件的取消入学资格。
九、考生咨询与申诉
学院复试及录取工作咨询联系人:何老师 0710-3590721 13972248657
学院复试及录取工作监督员与投诉联系人:袁老师 13972231975
十、其他事项
1.严格落实疫情防控要求,为保障考生和涉考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切实做好防护工作,涉考工作人员须严格遵守工作流程和规范。
2.本细则由政法学院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专班负责解释。其他未尽事项以学校印发的《湖北文理学院2020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方案》为准。
湖北文理学院政法学院
2020年5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