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法学院 通讯员 李竹颖)为加强我校研究生指导教师队伍建设,根据《湖北文理学院教职工荣誉体系设置办法(试行)》规定,经学校研究决定,授予政法学院刘英为教授“湖北文理学院优秀导师”荣誉称号。
刘英为,博士,政法学院教授、MSW中心硕士生导师,担任中国市场学学会理事,湖北省伦理学学会常务理事。主持在研国家社科基金一般项目1项,作为主要参与人参与完成国家社科、国家自科基金3项,主持湖北省哲学社会科学重点项目1项,主持完成湖北省教育厅教学改革项目、湖北省教育厅社会科学项目及教育科学规划项目各1项。在人民出版社出版学术专著1部,在《管理世界》《宏观经济研究》《营销科学学报》等权威期刊公开发表高质量论文20余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