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落实学生资助政策,我院严格按照相关文件规定开展认定工作。经学生自愿申请、班级评议、学院复核,形成2026-2027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名单,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限:2026年9月24日至9月29日17:00。
公示期间,广大师生如对认定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时限内向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小组反馈。反馈意见应当客观真实,反映人需提供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便于核实反馈。
联系方式:
李老师:15172686071
刘老师:15271105537
附件:2026-2027学年政法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名单
政法学院学工办
2026年9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