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法学院 通讯员 袁岳霞)为深化教育教学综合改革,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坚持以学生为中心,尊重学生的个性发展,按照“宽口径、厚基础、重能力、求创新”的培养原则,为学生提供更灵活、更多样化、多层次的选择,实现专业培养目标,也是与新高考接轨,根据学校2019版的人才培养方案的修订要求,以及我院于2019年开始实行法学类(法学和社会工作)专业大类招生,为顺利开展专业分流与人才培养工作,2019年12月1日至4日,政法学院王正宇副院长带领法学系主任袁岳霞、社会学系主任马国瑾一行,到江浙地区开展调研。
江苏和浙江地区是我国高考改革较早的地区,为了适应新高考的变化,江浙地区的高校也对招生进行了改革,部分专业采取大类招生的形式。江南大学法学院的法学类专业是由法学和社会工作两个专业组成,通过高考统招后统一进行一年的大类培养,两个专业各拿出四门核心课程进行学习;第二学期的中期按照学生志愿、高考成绩和第一学期的期末成绩进行分流。

图为与江南大学法学院教学院长王君柏(右四)合影 刘江摄
杭州电子科技大学法学院的法学类专业是由法学和社会学两个专业组成,其大类招生始于2016年,通过高考统招后统一进行一个学期的大类培养,两个专业专门有一门法学类学科导论,各拿出一门核心课程进行学习;第一学期末按照学生志愿自愿分流;学院层面对转专业分流没有门槛限制,学校允许两年内自由转专业。

图为与杭州电子科技大学法学院院长助理李庆真教授探讨法学类人才培养 刘江摄
走访调研过程中,这两所所高校法学院的负责人对法学类专业大类招生的学生分流情况进行了详细的介绍,为我院的法学类专业大类招生、分流和人才培养提供了借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