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办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党委联系服务专家工作的意见》
作者: 《光明日报》( 2017年05月24日 01版)
新华社北京5月23日电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党委联系服务专家工作的意见》,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意见》指出,专家是党和国家的宝贵财富,是党执政兴国的重要依靠力量。重视联系服务专家是党的优良传统,也是做好知识分子工作的宝贵经验。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特别是关于人才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坚持党管人才原则,加强对专家的政治引领和政治吸纳,做到政治上充分信任、思想上主动引导、工作上创造条件、生活上关心照顾,推进党委联系服务专家工作制度化、科学化、常态化,最大限度地把各方面人才凝聚到党和国家事业中来,聚天下英才而用之。
《意见》要求,各级党委(党组)要从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出发,根据本地区本行业实际,分层分类确定联系服务专家对象。党委(党组)负责同志要带头联系服务专家,领导班子成员要结合工作分工明确联系服务对象。要深入开展调研,密切思想联系,加强感情交流,帮助解决实际问题。要与专家真诚交朋友、结对子,虚心向专家学习。要尊重专家个性特点,多一些包容宽容。
《意见》指出,要开展专家国情研修,加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奉献精神等教育培训。支持专家干事创业,对重点专家重点联系,精准施策、特殊支持。要把专家咨询作为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的重要方式之一。要支持专家积极参与中国特色新型智库建设。要关心专家身心健康,定期组织专家体检、休假、疗养,为他们提供良好医疗保健服务。对作出突出贡献的专家和团队授予荣誉称号,予以表彰奖励。
《意见》强调,各级党委(党组)要加强统一领导,把联系服务专家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党的建设重要内容,纳入人才工作考核内容。各级党委组织部门要发挥牵头抓总作用,加强宏观指导、统筹协调和督促落实。各职能部门要定期研究相关政策,解决突出问题。专家所在单位要认真落实联系服务专家直接责任,建立重大事项报告制度。要充分调动群众团体、专家协会、联谊会等社会力量为专家提供良好服务。